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线上平台运营服务规范和数字资源质量规范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7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当前已对接线上培训平台年底停止使用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目前我省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采用各级人社推荐使用、培训平台提交申请、省级人社复核确认、管理平台对接监管的管理模式,现共有22家线上培训平台与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并接受监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线上培训平台使用和管理,当前已对接线上培训平台使用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起将使用全省统一推荐的线上培训平台开展培训。
二、开展线上培训平台和数字资源征集遴选
(一)开展线上培训平台征集遴选。各地要认真对照《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运营服务规范》,对符合要求的线上培训平台开展征集遴选工作,要组织集中评审,按照评审得分高低择优推荐3家可在全省使用的线上培训平台。线上培训平台需具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证明材料及有效测评报告。
(二)开展数字资源征集遴选。各地要认真对照《职业技能线上培训数字资源质量规范》,对推荐的3家线上培训平台的数字资源开展遴选,要组织集中评审,对数字资源质量进行评估,择优遴选出所推荐培训平台内可在全省统一使用的数字资源。
数字资源内容质量应以实物操作录像、工作场景录像、交互式业务仿真、虚拟现实等实景实操类形式为主;资源格式应以动画类、交互类、仿真模拟等类别为主。
数字资源按照培训适用的领域可分为通用素质类、职业技能类、专项职业能力类、创新创业类,其中,职业技能类和专项职业能力类资源占比不低于所推荐数字资源的70%,通用素质类和创新创业类资源占比不高于所推荐数字资源的30%。职业技能类和专项职业能力类资源职业(工种)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可备案职业(工种)目录》和《福建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目录》为准。
(三)报送遴选有关材料。各地应于2024年11月底前,将本设区市遴选结果有关材料盖章件(设区市人社局章)及电子档报省就业局(邮箱:ldjyfwj@rst.fujian.gov.cn),材料包括: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推荐文件、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运营服务质量评估得分表(每家线上培训平台1份)、职业技能线上培训数字资源质量评估得分表(每家线上培训平台1份)、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推荐表。逾期未报送的,视同无推荐。
(四)公布全省统一的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目录。省厅将根据各地报送的遴选材料,汇总并集中发布全省统一使用的线上培训平台和数字资源。各设区市推荐的线上培训平台应严格根据《职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核操作规程》要求,实现与管理平台对接,按照线上线下课时比例开展培训,接受管理平台的监管,确保培训过程相关数据真实有效,并符合相关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规定。新发布的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自对接成功正式上线之日起使用,推荐有效使用时间为2年。
省厅将对各地遴选的线上培训平台和数字资源进行抽查、考核,存在以下情况的,予以线上平台退出全省目录、数字资源下架处理:
1.内容不符合国家职业标准;
2.违背国家安全保密要求,具有思想性、导向性或严重的科学性错误;
3.材料、数据造假;
4.发现且确认有侵权现象;
5.课程内容不适合网络公开传播;
6.培训过程涉及替学、假学等情况的;
7.其他应予以线上平台退出全省目录、数字资源下架处理的情形。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从严从优征集遴选。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培训平台和数字资源的征集遴选工作是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管理,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成果转化的具体举措和重要抓手,各地要立足“提技能、促就业、增收入”导向,坚持“规范、提质”目标,高度重视征集遴选工作,结合市场需求,严格把关线上培训平台和数字资源质量,逐条逐项留存遴选评估台帐文件备查(至少保存三年),提升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夯实制度建设,落实落细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管理和监督,开展培训数据分析和效果评估,建立健全动态调整优化机制。要严格监管线上培训过程,确保培训的真实性。对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通过作弊软件或代替参加培训等违规情形的班级,不予核拨培训补贴,对已拨付的资金予以全部追缴。对以虚假线上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机构、培训平台及个人须依法依纪严惩。
附件:1.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运营服务质量评估得分表
2.职业技能线上培训数字资源质量评估得分表
3.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推荐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